在一本讲述清真食品的书籍里讨论犹太食品和素食食品主要是出于下面两个基本原因:
犹太食品也被称作Kosher食品,许多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都认为犹太食品和清真食品是相似的,在此有必要讨论一下二者的相似区别在哪里。与此类似地还有,许多穆斯林消费者认为素食食品的原材料成分都是植物性来源的,所以这类食品也是可以食用的。本章不仅将讨论犹太食品与清真食品的差异还将讨论素食食品与清真食品的区别。
在美国,许多食品工业专业人士对犹太食品的概念和其具体要求都比较熟悉,通过对犹太食品和清真食品的比较,能使食品工业专业人士对上述概念进行更充分地解释。
在开展综合讨论之前,让我们先明确一个概念:穆斯林可以食用有经人屠宰的伊斯兰教法允许食用种类的动物的肉,此处有经人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欲了解更多清真认证知识,请点击清真halal认证。
一、有经人屠宰的动物的肉
关于有经人屠宰的伊斯兰教法允许食用种类的动物的肉是不是可以食用在普通穆斯林消费者和穆斯林学者之间都进行过许多讨论,这类肉制品通常来源于有经人屠宰的动物,但是其屠宰不是以伊斯兰教的屠宰方式进行的,如屠宰中并未口诵真主之名等。
《古兰经》里就此问题只提过一次:
今天,准许你们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曾受天经者的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你们的食物,对于他们也是合法的。
本节经文提到了穆斯林,且看上去指的是穆斯林与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共处的社会背景。经文指出了事物的两个方面,首先,你们的食物对于他们也是合法的。
关于经文的前一部分,穆斯林被允许吃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食物,其前提是经文的第一句话“准许你们吃一切佳美的食物”能够得到保证,即食物是美好的、清洁的。
大部分穆斯林学者认为此处提到的“有经人的食物”必须符合清真和清洁的标准,其中也包括适当的屠宰方式。他们认为下面的一节《古兰经》对穆斯林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
然而,一些穆斯林学者,如格尔达维则让为《古兰经》节经文不是指有经人的食物。他们认为西方国家销售的伊斯兰教法允许食用种类的动物的肉类穆斯林是可以接受的。他们主张在食用之前口诵奉真主之名比在屠宰之前口通奉真主之名更重要。清真食品管理机构、认证机构及穆斯林消费者个人以此论证为根据可以判定接受或拒绝这类食品。
对于遵守《古兰经》节经文的穆斯林而言,有经人的食物基本不符合清真食品的标准,除了以植物和鱼类为原料的产品,且此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不能用到酒精,且不会被带有禁止成分的材料污染。大多数犹太食品生产者认为穆斯林会接受犹太食品,由于其能符合清真食品的标准和要求。谨慎地看,穆斯林并不接受用犹太食品认证为清真食品认证的替代品,尽管一些国家以前曾经允许这样做过,但这一局面将会马上改变。
二、犹太食品规则
犹太教饮食规则决定了哪类食物是适合犹太教徒消费者购买的,这些规则源自《圣经·旧约》的前五卷。与此同时,摩西在西奈山接受十诫,犹太教徒认为摩西同时还接受了部分口传律法。这部分律法一些年以后最终被写入犹太法典。这部分口头律法也是圣经律法的一部分。一直以来,犹太教饮食律法被犹太教学者闸述并发扬以保护犹太教徒不至触犯最基本的犹太教律法并使其不断应对新的问题与技术。
三、清真食品规则
清真食品规则决定了穆斯林是否可以食用某一食物,规则建立的基础则是《古兰经》和圣训。穆斯林的法律系统被称作Shari’ah,该法律系统历来由穆斯林学者负责作出阐明,其基本的信条是明确的也是不容改变的,但是具体的解释与应用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的不同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有些问题是要由穆斯林学者具体做出判断的,如生物技术、非传统来源的原材料成分、化学合成物质、动物屠宰以及肉类加工环节引人的新技术。
尽管在美国有许多穆斯林购买犹太食品,这些食品我们稍后会具体举例,它们并不完全符合穆斯林消费者的需求。穆斯林购头犹太食品时遇到最主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犹太食品监管相对霓松导致各种有嫌疑的明胶的使用,另一个是酒精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使用以及酒精作为香精载体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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